1、對我市經(jīng)濟、社會、文化、改革開放、城市建設管理與社會治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對我市黨政各部門(單位)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guī)定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3、反映我市社會生活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4、對我市黨政部門(單位)工作人員辦事效率、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投訴建議;
5、其他社會生活中發(fā)生的屬于我市黨委、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解決的有關問題。
涉及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的,直接撥打110、119、120等應急電話。涉及行政職權(quán)范圍以外的民事糾紛,進入訴訟、仲裁、行政復議、信訪復查復核等法定程序的事項,涉及軍隊、武警管轄的事項,不在受理范圍,應分別向相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