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招生工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依法招生,規(guī)范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推進“陽光招生”,明晰入學條件,科學設置流程,優(yōu)化招生平臺,精準采集信息,努力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家長少跑腿”;強化過程監(jiān)管,嚴格線上線下審核,全面構建良好教育生態(tài),促進教育公平,扎實推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
二、招生原則
(一)“就近、免試”原則。圍繞“劃片招生、生源就近”的目標,科學劃定招生片區(qū)范圍并向社會公布;精準分析轄區(qū)內學齡人口變化情況,優(yōu)化學校布局,持續(xù)增加學位供給。招生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錄取新生,不得以學生的成績或獲獎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或依據。
(二)“公正、公開”原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瓣柟庹猩焙汀肮裢小?。招生信息做到“六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法和招生結果)。各學校要設立咨詢服務處,明確專人負責,公布咨詢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便民、高效”原則。以方便廣大群眾為目的,大力推進教育入學“一件事”改革,優(yōu)化報名流程,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錄取”,給家長和學生提供優(yōu)質、便捷、高效的服務。
三、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須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七年級入學對象為六年級畢業(yè)生。嚴禁招收學齡前兒童入學,嚴禁提供虛假信息入學,嚴禁招收既無戶口又不夠入學年齡的兒童,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復報名。初中學校應核查報名學生學籍,禁止招收非畢業(yè)年級小學生,禁止招收已取得初中學籍和已經被其他初中錄取的學生。
四、招生時間
小學招生工作于7月26日至31日進行,初中招生工作于8月11日至16日進行。
招生工作具體日程安排見《滕州市義務教育學校2024年招生日程安排表》(附件1)。小學招生工作按照《滕州市2024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辦法》(附件4)執(zhí)行。初中招生工作按照《滕州市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附件5)執(zhí)行。
五、報名流程
為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學校和家長報名工作的壓力,今年,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均采用網上報名,統(tǒng)一使用“滕州市中小學招生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平臺”)。招生平臺實現了與大數據、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互聯互通、網上聯審,確保符合大數據核驗條件的報名招生全部實現“零證明”辦理;實現了中小學招生入學報名、審核、錄取、查詢等一站式服務。中小學招生工作分“網上報名、網上審核(或現場材料復審)、網上錄取”3個階段,報名流程見《滕州市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流程》(附件3)。
(一)網上報名階段
報名方法:網上報名時,需下載并安裝“愛山東”APP,完 成注冊及實名身份認證后,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進入“滕州市中小學招生平臺”,使用手機端進行信息采集。所有新生均需在網上報名,并按照平臺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報名必須使用符合條件的監(jiān)護人信息,如實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系統(tǒng)將根據報名信息,審核學生入學條件等。
招生期間,各學校要同步開通“線下報名服務處”,方便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特殊類型、使用網絡不方便的家庭報名。如符合報名條件,出現無法在平臺報名的情況,可在報名期間攜帶報名材料,到線下服務處由學校協(xié)助報名。學校服務人員要將學生報名信息上傳至招生平臺。
報名流程通過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善城善教”等渠道向社會發(fā)布。
- 網上審核階段(或現場材料復審)
學校通過網上信息比對,進行報名信息審核。招生平臺將及時公布審核結果。
網上審核合格的,不需要再另外上傳證明材料,不需要到現場進行審核。
網上審核不合格的,須到招生學校進行現場材料復審。“大數據”比對未通過、證明材料上傳不全等,監(jiān)護人須根據招生平臺的提示,補充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并按照規(guī)定的現場審核時間,攜相關紙質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送報名學校,現場審核。在現場審核時,各學校要再次對監(jiān)護人攜帶紙質材料和“網上補充上傳的材料”進行比對?,F場審核合格的,招生學校在招生平臺上確認其“合格”;對不符合條件的,在招生平臺上予以退檔。在現場審核時,要嚴格審驗以下材料:
1.嚴格審驗不動產證。不動產證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獨有住宅性房產且實際居住,提供不動產證(不能提供不動產證的,應提供房管部門核發(fā)的網簽商品房銷售合同、上房手續(xù)、能證明實際居住的燃氣、水電票據)。用途為公寓、辦公或商業(yè)、工業(yè)的房產不能作為入學申請依據,在建、擬建或改擴建等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未辦理上房手續(xù)的房產項目不能作為入學申請依據。城區(qū)房產拆遷,確未購房的,憑拆遷安置協(xié)議可在原片區(qū)申請入學;拆遷后重新購房的,在新購房產片區(qū)學校申請入學;拆遷異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區(qū)學校申請入學。
2.嚴格審驗家庭戶籍。按照戶籍政策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有效戶口:一是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在同一戶籍上;二是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并一起實際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地址辦理入學。新遷入戶口截止網上報名時間結束之前有效。
3.嚴格審驗外來務工或經商人員子女等入學類別的條件及證明。凡在流入地滕州市實際居住6個月及以上,符合《棗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城區(qū)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棗教字〔2024〕17號)規(guī)定的外來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戶口簿、經商及務工材料申請入學。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子女嚴格按照各類規(guī)定和流程審核辦理。
(三)網上錄取階段
各學校根據報名審核結果進行網上錄取,監(jiān)護人登錄招生平臺查看學生錄取結果。市教體局將招生平臺上的錄取結果上傳至省學籍管理平臺。
六、招生辦法
(一)科學劃定招生范圍。市直、民辦中小學的招生范圍由市教體局劃分確定,各鎮(zhèn)街所屬中小學的招生范圍由鎮(zhèn)街學區(qū)(聯區(qū))劃分確定并公布。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可打破行政區(qū)劃合理劃定招生范圍,要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增強調整的認可度和公信力。義務教育學段的擇校生,一經查實,在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一律不享有“指標生”資格。
(二)嚴格控制招生計劃及班額。中小學招生計劃實行申報、審批制。市教體局對各學校上報的招生計劃進行審核,并下達《滕州市義務教育學校2024年招生計劃表》(附件2)。市教體局將重點監(jiān)控熱點學校、大校額學校的招生,大校額學校、市直及民辦學校嚴禁超計劃招生。秋季入學的新生,原則上按照標準班額(小學45人、初中50人)招生,嚴禁出現56人及以上大班額。
(三)堅決落實依法招生。各中小學在劃定的服務區(qū)域內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嚴格落實免試入學,堅決杜絕掐尖行為,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招生,不得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不得以轉學代替招生。招收的新生按性別隨機編班、均衡編班、陽光分班,不得以組織文化課考試的方式分班,嚴禁按學生成績分班,嚴禁設立“特色班、重點班、實驗班”。公辦初中學校不準招收初中畢業(yè)生復讀。
(四)規(guī)范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招生時間、招生程序、招生簡章和廣告等報市教體局審核后公開發(fā)布。應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標準班額、面向我市招收具有滕州市戶籍的生源、符合條件的城區(qū)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非滕州市戶籍在滕州市購房居住的人員子女。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超標準班額招生。對于報名數量較多的學校,要積極探索電腦隨機派位等招生方式。
七、保障特殊群體平等受教育權利
(一)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工作。落實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要求,堅持“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安排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凡在我市實際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棗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城區(qū)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棗教字〔2024〕17號)等文件規(guī)定的學生,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中小學不得拒收。確因學校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可按照相對就近原則選擇到其他有承受能力的公辦學校就讀。
(二)保障殘疾兒童少年、留守兒童等入學工作。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yōu)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就近安排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確保殘疾兒童入學“零拒絕”“全覆蓋”。按照相關政策,做好留守兒童、家庭困難兒童及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工作。
(三)落實優(yōu)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現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等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則,由市教體局協(xié)調安排;在滕臺灣同胞子女就讀小學、初中,與所在地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四)探索租房者子女入學政策和推行“長幼隨學”服務。
各鎮(zhèn)街學區(qū)(聯區(qū))、各學校按照“積極穩(wěn)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積極擴增教育資源供給,在不突破班額上限前提下,積極探索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租房者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積極探索推行“長幼隨學”人性化服務。
八、加強學籍管理和控輟保學工作
(一)提升學籍管理數字化水平。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學籍系統(tǒng)和招生報名系統(tǒng)數據共享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24〕26 號)精神,為有效發(fā)揮數字化賦能基礎教育作用,提高數據使用效益,提升學籍管理科學化、數字化水平,進一步減輕學校、學生及家長填報負擔,今年秋季學期,我市將用網上報名數據與省學籍系統(tǒng)直接對接,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和注冊學籍”聯動機制,做到“一人一號,籍隨人走”。公辦、民辦學校招生一律通過網絡報名平臺進行,擅自通過招生平臺外自行組織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二)強化學籍管理。學校學籍實行校長負責制,專人管理,責任到人,嚴防學生信息泄露。新生建籍要確保人籍一致,堅決杜絕“掛靠學籍”的現象。除因學生父母工作調動、軍隊轉業(yè)外,畢業(yè)年級一般不準轉學;九年級下學期學籍凍結,九年級下學期一般不準休學。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期間凍結考試年級學籍,不辦理異動手續(xù)。
(三)實施輟學常態(tài)清零。要認真落實《山東省教育廳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tài)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的通知》(魯教基函〔2024〕47號)精神,各學校要嚴格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形成學年度適齡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要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要大力開展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情況摸排,及時發(fā)現“應入未入”兒童少年。加強學校學生考勤管理,關心關愛有輟學傾向學生。幫助學業(yè)困難學生樹立學習信心,提高學習興趣,增強學習動力,防止因厭輟學。對發(fā)現的未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或疑似輟學學生,各學校要立即核實情況,啟動勸返機制,加強與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門的協(xié)調聯動,努力實現失學輟學適齡兒童由“動態(tài)清零”轉向“常態(tài)清零”。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招生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量大,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鎮(zhèn)街學區(qū)(聯區(qū))、各中小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wěn)有序。要全面排查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滿意度;要主動承擔起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主體責任,明晰紀律要求,增強規(guī)矩意識,嚴格執(zhí)行政策,強化招生管理。凡屬本轄區(qū)、本校招生服務范圍內發(fā)生的有關招生矛盾和入學問題,要積極主動、及時妥善處理,切實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受教育的權利。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鎮(zhèn)街學區(qū)(聯區(qū))、各中小學校要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huán)節(jié)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招生方案報市教體局審核后,在鎮(zhèn)街政府官網及學校官網、公眾號發(fā)布,同步推送到網上招生平臺。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
(三)加大考核力度。市教體局繼續(xù)實施學校班額動態(tài)監(jiān)控機制,并將班額情況納入對各鎮(zhèn)街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綜合考核。
督導考核辦法:控制龍泉、荊河、北辛街道及城區(qū)其他學校的大班額,以上學校招收服務區(qū)以外的生源,每發(fā)現1人扣1分,扣完所賦分值為止;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嚴格按照市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每超計劃1人扣1分,扣完所賦分值為止。街道學區(qū)(聯區(qū))按照所屬學??鄯值淖罡叻旨{入市教體局年度教育督導考核??刂聘麈?zhèn)小升初學生流失:以面向全市招生的育才中學、尚賢中學、至善學校初中部等市直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占全市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比為量化參照基準點,各鎮(zhèn)小升初流失學生,每超過基準點1%扣5分,扣完所賦分值為止。鎮(zhèn)學區(qū)(聯區(qū))按照所屬學??鄯值淖罡叻旨{入市教體局年度教育督導考核。
(四)加大監(jiān)管力度。市教體局將加強對學校招生過程監(jiān)管,嚴格督查政策執(zhí)行情況,對報名信息、材料、網上報名平臺審核情況進行審查;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guī)違紀招生行為。將招生情況、平臺使用情況納入市教體局年度教育督導考核,作為鎮(zhèn)街學區(qū)(聯區(qū))、學校實績考核的重要指標。
(五)實行責任追究。市教體局要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guī)違紀招生行為。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取消相關評先樹優(yōu)資格等處理。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反規(guī)定的公辦學校,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guī)范》予以通報處理、追責問責。
附件:1.滕州市義務教育學校2024年招生日程安排表
2.滕州市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表
3.滕州市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流程
4.滕州市2024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5.滕州市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6.滕州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咨詢電話
滕州市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附件1-6.pdf